青島西海岸供銷集團浩合燁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廢棄資源綜合循環再利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以下簡稱“辦法”)相關要求,對“青島西海岸供銷集團浩合燁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廢棄資源綜合循環再利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使項目可能影響區域內的公眾對項目情況有所了解,并通過公示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廢棄資源綜合循環再利用項目
建設單位:青島西海岸供銷集團浩合燁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項目位置:青島西海岸新區陡樓山路377號
項目概況:項目占地面積為42畝,廠房面積約20000平方米,包括2個生產車間,建設廢棄資源綜合循環再利用項目,建成后,預計年拆解3萬輛汽車。
(二)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1)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
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為: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接受建設單位委托開展前期工作(含資料收集、現場勘察、與建設單位進行公眾參與調查)→開展環評工作(含委托監測單位進行環境質量本底調查、收集公眾意見)→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含反饋公眾意見)→《環境影響報告書》專家評審→根據專家意見修改報告書→報環保局批復。
(2)環境影響評價主要工作內容
環境影響評價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①開展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監測與評價;
②分析評價建設項目施工期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③分析評價項目建成后廢氣、廢水、噪聲和固體廢物排放去向及對周圍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及項目本身的影響;
④提出預防或者減輕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⑤根據該項目的特點,制定環境監控與管理計劃;
⑥開展公眾參與調查,收集公眾意見,并對公眾意見進行反饋;
⑦從環境保護角度論證該項目建設的環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該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該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該項目建設的態度。
(1)您對本項目的了解情況;
(2)您對項目所在地的環境質量現狀是否滿意(如不滿意請說明原因);
(3)您認為該項目的建設對您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會產生什么影響?
(4)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項目可能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或影響是什么;
(5)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本項目持何種態度;
(6)您對本項目在環保方面有何進一步的建議和要求。
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職業、文化程度、家庭或單位住址及聯系電話。
(四)征集公眾意見方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與項目單位或環評單位進行聯系,聯系方式如下:
建設單位:青島西海岸供銷集團浩合燁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新東 電話:13780653232
環評單位聯系人:張工 13573586556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自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內。
本次公示內容已由建設單位確認無誤,公示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由建設單位負責。
2020.8.19